预约离婚到底要准备哪些证件?这份清单帮你避坑!
“想预约离婚,但不知道要带什么证件,会不会白跑一趟?”离婚登记看似流程简单,但证件不齐或材料有误,可能直接导致无法办理,今天就用最直白的语言,帮你理清预约离婚的证件准备要点,避免踩坑!
协议离婚必备的5类证件材料
根据《民法典》规定,协议离婚需经过“申请—冷静期—登记”三个步骤。首次申请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双方各一份)
注意:临时身份证、过期的身份证均无效,需提前补办。 - 户口簿原件
户口簿需体现当前婚姻状态为“已婚”,若未更新,需先到户籍地派出所变更。 - 结婚证原件
若结婚证丢失,可到原登记机关补办《婚姻状况证明》替代。 - 离婚协议书(初稿)
内容必须明确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三大核心问题,建议提前咨询律师审核,避免因条款模糊被驳回。 - 2张2寸单人近期免冠照片
部分地区要求背景为红色,需提前向当地民政局确认规格。
容易被忽略的3个细节
- 提前预约≠当天办结
目前多地实行离婚预约制,但首次提交材料后需经过30天冷静期,期满后双方共同到场才能领取离婚证。 - 离婚协议需“当场签字”
协议内容在冷静期内可修改,但最终版本必须双方在工作人员见证下签署。 - 涉外婚姻需额外材料
若一方为外籍人士,需提供护照、婚姻证明公证认证文件等,建议提前联系涉外婚姻登记处。
建议参考:提前做好这3步更省心
- 拨打12348法律援助热线,确认当地民政局特殊要求(如是否需要预约码、材料是否需要电子版)。
- 复印材料时多备一份,避免因缺页漏印反复奔波。
- 离婚协议书建议公证,尤其涉及房产、股权等复杂财产时,公证可降低后续纠纷风险。
相关法条依据
- 《民法典》第1076条:协议离婚需提交书面离婚协议,并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
- 《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办理离婚登记需出具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
- 《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民法典>中离婚登记规定的通知》:明确离婚冷静期操作细则。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