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要交哪些资料
一、离婚起诉要交哪些资料
离婚起诉通常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1. 民事起诉状:明确离婚的请求、事实和理由等。
2. 证:证明婚姻关系的存在。
3. 原告的原件及复印件:用于证明原告的身份信息。
4. 被告的身份信息资料:若能提供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更好,若无法提供,可通过公安机关查询信息等方式获取。
5. 子女情况的证明:如子女、本等,以证明子女的身份及情况等。
6. 财产相关证明:包括明、车辆登记证、银行存款证明、股票基金等财产的相关凭证,以证明的情况。
7.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证明、家暴证明、等,以支持离婚的请求。
这些资料是离婚起诉的基本要求,具体可能因案件的具体情况而有所差异,在起诉前应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以便顺利推进离婚诉讼程序。
二、不想离婚老公能起诉吗
在婚姻关系中,若一方不想离婚,另一方通常是可以的。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起诉离婚的条件主要包括:婚姻关系合法有效、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等。感情破裂的情形较为多样,如或与他人、实施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
然而,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双方的感情基础、婚姻状况、、等问题。即使一方起诉离婚,法院也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解,尽量挽救婚姻关系。
如果不想离婚的一方能够证明夫妻感情尚未破裂,或者存在其他不宜离婚的情形,法院可能会判决不准离婚。但如果经过多次调解仍无法挽回婚姻关系,法院则可能会判决准予离婚。
三、离婚可以去市里起诉吗
离婚案件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在市里,那么可以在市里起诉离婚。
但也有特殊情况,比如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所以不能简单地说离婚一定可以去市里起诉,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确定管辖法院。如果对离婚诉讼的管辖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确保诉讼程序的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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