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对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一、离婚诉讼对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如果在离婚诉讼中对方不同意离婚,也不必过于担心。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一)证据提供方面。若能提供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充分证据,法院仍可能判决离婚。例如,对方存在或者与他人;实施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满二年等情形的证据。
(二)法院审理情况。如果没有足够的感情破裂证据,法院在首次审理时可能不会判决离婚。但在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调解环节。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先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可能出现两种结果,一是调解和好,二是双方达成离婚的一致意见,由法院制作调解书。所以,即使对方不同意离婚,也要积极参与调解过程。
二、如果女方财产怎么分割
在女方起诉离婚的情况下,遵循以下原则:
(一)的范围确定
1.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这些收入不管是男方还是女方取得,一般都属于共同财产。
2.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例如双方共同经营一家店铺的盈利或者一方投资股票获得的收益。
3. 的收益,婚后一方发表作品获得的稿费等收益属于共同财产。
4.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或者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二)财产分割方式
1. 双方有约定的按约定。例如婚前或者婚后签订了婚内财产协议,明确约定了某些财产归一方所有或者双方按一定比例分配财产,这种约定只要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就有效。
2. 没有约定的,一般均等分割。不过在分割时会考虑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如果一方对家庭付出较多义务,如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等,在分割财产时可以适当予以照顾。如果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过错行为,无过错方可以要求多分财产并请求损害赔偿。
三、如果一方起诉离婚传票会怎么通知
在一方起诉离婚的情况下,传票的通知方式如下:
(一)直接送达
法院会安排专人将传票直接送交受送达人本人。如果受送达人是公民,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也可。
(二)留置送达
当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会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三)委托送达
如果受送达人在外地等特殊情况,受理案件的法院可以委托当地法院代为送达传票。
(四)邮寄送达
法院通过邮政特快专递等方式将传票寄给受送达人,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五)公告送达
如果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以上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可以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以上是关于离婚诉讼对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的相关回答,如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根据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最合适的本地专业律师。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