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证据怎么收集
一、起诉离婚证据怎么收集
收集起诉离婚的证据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 感情破裂方面。例如双方长期的证据,像分居协议、一方在外租房的合同等;如果存在,要收集报警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受伤照片等;对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的,可提供公安机关的处罚记录、证言等。
2. 财产分割方面。收集双方的财产信息,如、车辆等固定资产的证明文件;银行存款信息可通过开具调查令查询;对于夫妻共同经营企业的,要收集企业相关的财务报表、证明等。
3. 子女抚养方面。如果一方对子女成长有利,要收集自己收入稳定的证明,如工资单、证明;自己居住环境良好的证据,像居住房屋的环境照片、周边配套设施的证明;自己文化程度高或者有足够时间陪伴子女的证据等。
证据收集要遵循合法、客观、关联的原则,确保证据能够在诉讼中发挥有效作用。
二、感情不合诉状怎么写
感情不合的离婚诉状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原告与被告信息
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二)诉讼请求
1. 请求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2. 对(如房产、车辆、存款等)进行合理分割,需明确列出财产的大致情况并表明分割要求。
3. 如有子女,明确子女抚养权归属,另一方的支付方式(包括金额、支付周期等)。
(三)事实与理由
阐述双方感情不合的事实,如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性格差异大、争吵频繁、家庭关系不和睦等情况,举例说明这些问题对夫妻感情造成的严重影响,致使感情完全破裂,已无和好可能。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列举能证明感情不合的证据,如分居证明、居委会调解记录等,说明证据来源,如有证人,列出证人姓名和住所。
最后,在诉状结尾处写明此致的法院名称,原告签名并注明日期。
三、离婚起诉一方不到庭该怎么办
如果离婚起诉一方不到庭,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处理。
如果是原告不到庭,一般会按撤诉处理。因为离婚诉讼是涉及身份关系的诉讼,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视为其放弃了自己的诉讼请求。
如果是被告不到庭,分两种情形。一是被告有准确的地址并已送达,被告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但是否判决离婚还要看是否符合离婚的法定条件,如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等。二是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传票,法院可以通过公告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公告期满后被告仍未到庭参加诉讼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不过在这种情况下,由于被告未到庭,法院对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查明和处理会更加谨慎,需要依据原告提供的证据以及法律规定进行合理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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