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离婚证到底要几步?这些细节不注意可能白跑!
"现在离婚必须去民政局登记吗?""冷静期结束后怎么领证?"作为从业多年的婚姻律师,我发现很多夫妻对离婚登记流程存在误解,今天就带大家拆解申请登记拿到离婚证的全流程,看完这篇能少走80%的弯路!
离婚登记不是签字就能拿证!关键在四个步骤
根据《民法典》规定,协议离婚必须经过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四个阶段,整个过程至少需要31天。
第一步:材料准备
- 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户口簿(集体户口需户籍证明)
- 结婚证原件(遗失需先补办)
- 手写/打印的离婚协议书(必须明确抚养权、财产分割、债务处理)
- 2寸单人近期证件照各2张
第二步:现场申请夫妻必须共同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提交申请,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特别注意:离婚协议此时不生效,工作人员仅作形式审查。
第三步:30天冷静期从收到申请次日开始计算,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撤回申请,这期间不能补充或修改协议内容,建议利用这段时间完善财产公证、抚养方案。
第四步:领取离婚证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需再次共同到场,携带:
- 3份签字按手印的离婚协议
- 原有结婚证(将被注销)
- 新拍的双人证件合照2张 工作人员核实无误后,当场发放离婚证,婚姻关系正式解除。
律师特别提醒:这四个雷区千万别踩!
- "代领离婚证"是骗局:必须双方亲自到场,不存在邮寄或委托办理
- 模糊=定时炸弹:房产未写明产权证号、抚养费没约定涨幅都可能引发二次诉讼
- 冷静期财产变动要当心:单方大额转账、变卖资产可能被认定转移财产
- 离婚证遗失补办≠复婚:补办只需持身份证到原登记机关申请,不影响离婚效力
相关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1076条:协议离婚应当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自愿离婚意思表示
- 《民法典》第1077条:离婚冷静期30日的具体规定
- 《婚姻登记条例》第13条:离婚登记审查及发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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