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离婚法律规定有哪些?
调解离婚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协议,解决离婚纠纷的一种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建议参考: 在调解离婚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合法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双方当事人应当诚实守信,不得隐瞒、伪造证据,如果双方当事人无法达成调解协议,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小编总结: 调解离婚是一种解决离婚纠纷的方式,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人民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下自愿协商,达成协议,如果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应当准予离婚,在调解离婚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合法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如果双方当事人无法达成调解协议,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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