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公证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离婚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进行审查,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离婚公证办理需要什么材料呢?
办理离婚公证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簿等。
2、离婚证:如果是通过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的,需要提供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如果是协议离婚的,需要提供离婚证。
3、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其他相关材料:如财产证明、债务证明、子女身份证明等。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公证机构可能会要求提供不同的材料,具体要求可以咨询当地的公证机构。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小编总结
离婚公证是一种重要的法律程序,办理离婚公证需要提交相关的材料,在办理离婚公证时,申请人应当如实提供材料,并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如果您需要办理离婚公证,建议您提前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公证机构的要求,以便顺利办理公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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