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要准备哪些材料?这些证件缺一不可!
最近不少网友私信咨询:“协议离婚到底需要带什么材料?是不是只要双方同意就能直接办手续?”作为从业多年的婚姻律师,我发现很多夫妻对协议离婚的流程存在误解,今天就用一篇干货,帮你理清核心材料清单和避坑重点!
协议离婚必备的5类材料清单
身份证明文件
- 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在有效期内,若遗失需提前补办临时身份证)
-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注意检查户籍页婚姻状态是否更新为“已婚”,未更新需到派出所更正)
婚姻关系证明
- 结婚证原件(若丢失,可凭身份证到原登记机关补办《婚姻状况证明》)
离婚协议书
- 需明确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条款,建议由律师审核,避免因表述模糊导致后续纠纷。
近期免冠证件照
2寸单人照各2张(部分民政局要求红底或蓝底,提前电话确认)。
特殊情况的补充材料
- 涉及房产、车辆过户的,需带产权证、行驶证;
- 外籍人士需提供护照、婚姻公证书等。
协议离婚的流程关键点
第一步:协商一致
双方需就财产、抚养权等达成书面协议,切忌口头约定,曾有客户因协议中未明确股票分割比例,离婚后引发诉讼。第二步:提交申请
携带材料到一方户籍地民政局提交申请,冷静期30天后才能正式办理离婚证。第三步:领取离婚证
冷静期满后30日内,双方需共同到场签字确认,逾期需重新申请。
律师建议:避开这3个“隐形坑”
- 不具体:财产已分割完毕”可能被认定为无效,需列明每项财产归属;
- 忽略债务问题:共同债务未约定清楚,离婚后仍可能被追偿;
- 抚养费未考虑通胀:建议约定按比例递增,保障子女权益。
相关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1076条:协议离婚需提交书面离婚协议,并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及对子女抚养、财产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办理离婚登记需提供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及离婚协议书。
小编总结
协议离婚看似简单,实则暗藏法律风险。材料齐全只是基础,协议条款的专业性才是核心,尤其涉及房产、股权等复杂财产时,强烈建议咨询律师起草协议,离婚不仅是感情的结束,更是法律关系的重构,每一步都需谨慎对待!
协议离婚要准备哪些材料?这些证件缺一不可!,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若您正面临离婚问题,可私信获取《离婚协议书模板》及《财产分割避坑指南》,专业律师团队为您定制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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