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公证处公证,流程全解析
离婚公证是指公证机关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离婚协议进行证明的活动,离婚公证处公证怎么个流程呢?下面为你详细解答。
离婚公证处公证流程
1、申请:当事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 本人的身份证件;
- 结婚证;
- 离婚协议书;
- 其他与离婚公证相关的材料。
2、受理:公证处收到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应当受理,并向当事人发出受理通知书;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不予受理,并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3、审查:公证处应当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
- 当事人的身份是否真实;
- 离婚协议书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 其他与离婚公证相关的材料是否齐全。
4、公证:公证处经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出具公证书,公证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婚姻状况;
- 离婚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 公证书的生效日期;
- 公证书的编号。
5、送达:公证处应当将公证书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收到公证书后,应当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或者盖章。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条规定: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小编总结
离婚公证处公证的流程并不复杂,只要当事人按照要求提交材料,公证处就会依法办理,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公证的核心材料,当事人应当认真填写,确保内容真实、合法、有效,如果当事人对离婚公证的流程或者材料有疑问,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或者公证处的工作人员,以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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