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证有哪些法律规定?
离婚证是夫妻双方合法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文书,其法律效力受到法律的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建议参考:
在办理离婚证时,夫妻双方需要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小编总结:
离婚证是夫妻双方合法解除婚姻关系的重要法律文件,其办理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程序,在办理离婚证时,夫妻双方应当携带齐全相关材料,并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办理,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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