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财产分割协议公证费,你需要知道的一切
婚内财产分割协议公证费到底该由谁出?
在离婚过程中,婚内财产分割协议公证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很多人对于婚内财产分割协议公证费的承担问题存在疑问,究竟婚内财产分割协议公证费应该由谁出呢?这是一个需要认真考虑的问题。
解决方案:
婚内财产分割协议公证费的承担方式有以下几种:
1、由双方协商承担:如果双方能够协商一致,那么可以根据协商结果来承担婚内财产分割协议公证费。
2、由一方承担: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或者一方不愿意承担婚内财产分割协议公证费,那么可以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决。
3、由双方共同承担:如果婚内财产分割协议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那么可以由双方共同承担婚内财产分割协议公证费。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小编总结:
婚内财产分割协议公证费的承担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在签订婚内财产分割协议之前,建议双方充分协商,明确公证费的承担方式,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婚内财产分割协议公证费的承担问题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需要双方认真考虑,希望本文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婚内财产分割协议公证费的承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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