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财产公证书可以作废吗?
这是一个让人感到困惑的问题,婚内财产公证书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财产进行约定和公证的法律文件,一旦出现某些情况,婚内财产公证书是否可以作废呢?
解决方案:
如果婚内财产公证书存在以下情况,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或可以申请撤销:
1、违反法律法规:公证书的内容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欺诈、胁迫:一方在签订公证书时存在欺诈、胁迫等行为。
3、重大误解:双方在签订公证书时存在重大误解。
4、未达成真实意思表示:公证书的内容不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如果需要撤销婚内财产公证书,可以通过以下途径:
1、向公证机构申请撤销:当事人可以向作出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要求撤销公证书。
2、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公证机构不予撤销,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撤销公证书。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小编总结:
婚内财产公证书是否可以作废,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公证书存在无效或可撤销的情形,当事人可以通过向公证机构申请撤销或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在签订婚内财产公证书时,双方应当慎重考虑,确保公证书的内容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建议在签订公证书前咨询专业律师,以避免出现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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