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隐瞒病情离婚有赔偿吗
一、婚前隐瞒病情离婚有赔偿吗
婚前隐瞒病情是否离婚有赔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如果一方婚前隐瞒的是重大疾病,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里的重大疾病包括严重的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如艾滋病、淋病、梅毒等)、有关精神病(如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等)等。
但如果隐瞒的病情不属于重大疾病范畴,一般情况下不能据此要求。不过在离婚诉讼中,隐瞒病情这一行为可能会被法院作为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以及在财产分割等方面的一个考量因素。比如在分割时,法院可能会适当倾向于无过错方,但这与离婚损害赔偿是不同的概念。
二、婚前全款买的房子离婚后归谁
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子,若没有特殊约定,离婚后一般归购买方所有。
从法律角度来看,婚前一方全款购房属于个人财产。这是因为购房资金完全由一方在婚前支付,房屋产权在婚前就已确定属于购买者个人。
在时,这套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子不会被纳入夫妻共同财产范畴进行分割。不过,如果在婚后,房屋产权人通过书面协议等方式明确表示将该房屋的部分或全部产权赠与另一方,那么在离婚时就要按照协议约定来确定房屋的归属。另外,如果能证明婚后另一方参与了该房屋的共同还贷,那么对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相应增值部分,另一方有权要求补偿。
三、婚前男方买的房子写的女方名字离婚后归谁
如果男方婚前购屋并写女方名字,离婚后房屋归属需分情况而定。
(一)视为赠与情况
1. 如果男方有明确表示将房屋赠与女方,例如有书面赠与协议等证据,那么该房屋属于女方个人财产,离婚时归女方所有。
2. 若男方没有明确表示,但基于写女方名字这一行为,可以推定为男方有赠与的意思表示,且房屋已经登记在女方名下,在没有其他相反证据情况下,一般也认定为女方个人财产。
(二)特殊情况
1. 如果男方能证明购房款是由自己全额出资,且写女方名字是基于一些特殊原因(如为了办理方便等)而非真实赠与意愿,同时有充分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双方关于购房款的约定等),那么男方有可能在离婚时主张该房屋为自己的财产或者要求女方返还购房款等权益。
2. 如果双方有其他特殊约定(如约定房屋为双方共有或者为男方所有等),则按照约定处理房屋的归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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