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月不在一起是不是可以离婚
一、三个月不在一起是不是可以离婚
仅三个月不在一起并不足以成为离婚的法定事由。
在我国,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并就、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而诉讼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例如,重婚或者与他人;实施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满二年等情形。三个月不在一起不属于上述法定的感情破裂情形,所以不能仅据此就要求离婚。当然,如果在这三个月中发生了足以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其他特殊事件,且有充分证据支持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综合判断是否准予离婚。
二、三个娃离婚娃怎么分
在离婚时对于三个孩子的分配,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年龄因素
1.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例如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等。
2.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3.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其他因素
1. 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包括经济收入、居住环境、健康状况等。例如一方有稳定的高收入工作、良好的居住条件、健康的身心状况,在争取抚养权上更有优势。
2. 孩子一直以来的生活环境和生活习惯,如果孩子长期由一方父母照顾,改变生活环境可能对孩子成长不利,这方在争取抚养权时也会被考虑。
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合理分配三个孩子的抚养权,可能是一方抚养一个或两个,另一方抚养剩余的孩子,也有可能三个孩子都由一方抚养,另一方支付。
三、三次离婚诉讼会不会当场判离
是否判离与起诉次数并无必然联系。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如果在三次离婚诉讼中,有充分证据表明存在以下情形,可能会判离:一是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是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是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是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例如,在三次诉讼过程中,能提供对方且与他人长期同居的证据,如、邻居证言等,法院综合判断后可能判离。但如果仅仅是多次起诉,却没有足够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也不会当场判离。法院需要全面审查案件事实、证据等各方面因素后作出公正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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