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性无能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证据
一、男方性无能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证据
如果男方性无能,起诉离婚时可考虑准备以下证据:
1. 医院诊断证明。若男方到医院进行过相关检查,确诊为性无能的病历、诊断书等是很关键的证据。这些医疗文件可以明确男方的身体状况,证明其存在性无能这一事实。
2. 证人证言。如果有家人、朋友等知晓男方性无能情况,他们可以提供证人证言。例如,夫妻双方曾向家人坦白因男方性无能而面临的婚姻问题,这些家人可以作为证人。但证人证言的证明力相对较弱,需要结合其他证据来综合认定。
3. 聊天记录或书面协议。如果夫妻双方就男方性无能这一问题有过聊天记录,其中涉及男方承认该事实,或者双方曾签订关于此问题影响婚姻关系的书面协议,都可以作为证据提交。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法院在证据的认定和采信上可能存在一定差异,并且性无能是否必然导致判决,法院还会综合考虑其他因素,如双方感情基础、是否有和好可能等。
二、第二次起诉离婚都需要什么资料
第二次起诉离婚所需资料如下:
1. 离婚起诉状。应明确写明原被告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同时写明诉讼请求,如请求判决离婚、问题、等事实和理由。
2. 据。包括原告和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以证明双方的身份。
3. 婚姻关系证明。如或者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证明双方存在婚姻关系。
4. 第一次起诉离婚的判决书。证明已经有过一次起诉离婚的经历。
5. 子女情况相关证据。如果涉及子女抚养问题,需要提供子女的、簿等证据,以证明子女的身份及年龄等情况。
6. 相关证据。例如、车辆、银行存款明细等,以便在离婚时进行财产分割。
三、不在家可以起诉离婚吗
可以不在家起诉离婚。
如果是,需要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这种情况下不在家就无法办理协议离婚。但如果是起诉离婚,并不要求必须在家中进行。起诉离婚时,原告可以向自己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若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原告住所地法院也有管辖权。若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法院管辖。只要符合相关的管辖规定,并遵循法定的,即便不在家也能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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