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登记必须填写申请表?这些细节不注意可能白跑一趟!
“去民政局离婚,真的需要填申请表吗?不填行不行?” 这是许多夫妻在协议离婚时最常提出的疑问,离婚申请表不仅是法律规定的必经流程,更是保障双方权益的重要文件,今天我们就从专业角度,带您理清离婚登记的核心步骤,避免因“小疏忽”耽误大事。
离婚申请表:不是“走过场”,而是法律刚需
根据《民法典》第1076条规定,协议离婚必须由双方共同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书面申请。这份申请表不仅是启动离婚程序的关键材料,更是双方真实意愿的法定证明,现实中,不少人误以为“只要谈妥条件,当天就能拿离婚证”,却因申请表填写问题被退回,导致流程延误。
填写时需特别注意三点:
- 信息真实性:身份证号、结婚证登记日期等必须与原始档案一致,错填可能导致申请无效;
- 离婚原因表述:需简明扼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