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时财产怎么分割,孩子抚养权又该归谁?
当夫妻双方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除婚姻关系时,离婚财产的分割和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往往是争议的焦点,这不仅涉及到双方的财产权益,更关系到孩子的未来和幸福,在起诉离婚时,我们应该如何处理这些问题呢?
解决方案:
1、财产分割:
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等,一般应均等分割。
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属于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债务分担: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孩子抚养权: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应予准许。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小编总结:
起诉离婚时,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是需要慎重考虑的问题,在处理这些问题时,建议双方尽量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诉讼成本,如果无法协商解决,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了解自己的权益和法律规定,以便做出明智的决策,无论最终的结果如何,都应该以孩子的利益为重,为孩子创造一个稳定、健康的成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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