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公证处公证有法律效力吗?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在自愿离婚的前提下,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的协议,离婚协议书是否需要公证呢?公证后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
离婚协议书公证是指公证机关对夫妻双方为解除婚姻关系而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的协议进行证明的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协议书公证后,具有以下法律效力:
1、证据效力:公证后的离婚协议书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在诉讼中可以直接作为证据使用,减少了举证的难度。
2、强制执行效力:如果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书中的义务,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3、避免纠纷:公证后的离婚协议书可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在离婚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书公证并不是必须的,夫妻双方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决定是否进行公证。
如果夫妻双方对离婚协议书有争议,或者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书中的义务,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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