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公证有法律效力吗?
离婚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关对夫妻双方为解除婚姻关系、而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离婚协议公证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
需要明确的是,离婚协议公证并不是离婚协议生效的必要条件,未经公证的离婚协议只要合法、有效,仍然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离婚协议公证的作用主要是证明离婚协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增强其证据效力,在诉讼中,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法院通常会予以认可。
如何办理离婚协议公证呢?
办理离婚协议公证,需要夫妻双方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2、离婚协议;
3、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办理离婚协议公证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离婚协议应当是双方自愿达成的,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2、离婚协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公序良俗;
3、离婚协议应当详细、明确,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作出明确约定。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小编总结:
离婚协议公证并不是离婚协议生效的必要条件,但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增强其证据效力,办理离婚协议公证时,需要夫妻双方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离婚协议应当是双方自愿达成的,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作出明确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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