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证结婚需要准备啥?这些材料缺一不可!
"和女朋友去民政局领证到底要带哪些东西?流程会不会很复杂?"作为处理过上百起婚姻家事案件的律师,今天就为大家详细拆解结婚登记的"通关秘籍",看完这篇让你少跑三趟冤枉路!
结婚登记"三书"不能少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登记,需要准备的"硬核材料"包括:
-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注意有效期!)
- 户口簿整本原件(集体户口需提供首页盖章复印件)
- 双人红底2寸证件照3张(建议提前拍好)
- 婚姻状况声明书(现场填写)
- 特殊情况补充材料(离婚需带判决书/离婚证,丧偶需死亡证明)
特别提醒:户口簿婚姻状况栏必须与实际相符!有位当事人因为户口本写着"未婚"但实际离过婚,结果被要求回原籍更新信息,耽误了良辰吉日。
结婚登记"四步走"流程
- 线上预约:通过"民政通"APP或各地政务平台提前2-30天预约
- 现场填表:签署《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需按指纹确认)
- 材料审查:工作人员核对信息真实性(全程约20分钟)
- 宣誓领证:部分地区设有颁证仪式(可自带摄影师记录)
有个温馨案例:去年帮一对跨国新人办理登记时,外籍方需额外提交经认证的单身证明,建议涉外婚姻提前3个月准备材料。
建议参考
- 提前检查户口本首页"省公安厅公章"是否清晰
- 集体户口记得加盖单位/人才市场公章
- 现役军人需提交《军官证》+部队政治部门证明
- 建议工作日下午前往,避开"520"等登记高峰日
相关法条
《婚姻登记条例》第5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民法典》第1049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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