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财产分割反悔了,还能起诉吗?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离婚时达成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务分担等方面的协议,在离婚协议中,双方对财产的分配达成了一致意见,并签署了协议,在某些情况下,一方可能会对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反悔,这种情况下可以起诉吗?
解决方案:
如果一方对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反悔,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注意的是,起诉的前提是存在法定的撤销事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相关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小编总结:
在离婚协议中,双方对财产的分配达成了一致意见,并签署了协议,在某些情况下,一方可能会对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反悔,如果一方对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反悔,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注意的是,起诉的前提是存在法定的撤销事由,如果不存在法定的撤销事由,人民法院将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双方应该慎重考虑,确保协议的内容符合自己的意愿和利益,如果对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存在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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