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怎么认定?一方不工作,对家庭没有贡献该怎么办?
大家好,我是一名律师,最近有朋友问我,夫妻共同财产怎么认定?如果一方不工作,对家庭没有贡献,该怎么办?我就来给大家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从上述法条可以看出,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范围是比较广泛的,如果一方不工作,对家庭没有贡献,是否就意味着他/她没有权利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呢?答案是否定的。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一方不工作,对家庭没有贡献的情况,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如果一方不工作是因为身体原因或者其他合理原因,那么法院可能会考虑给予其一定的经济补偿,如果一方不工作是因为主观原因,比如懒惰、赌博等,那么法院可能会认为其对家庭没有做出贡献,从而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其进行少分或者不分。
如何避免出现这种情况呢?夫妻双方应该在结婚前就财产问题进行协商,明确各自的财产状况和财产归属,夫妻双方应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保持良好的沟通和信任,共同经营家庭,如果一方不工作,对家庭没有贡献,另一方应该及时采取措施,比如协商、调解、诉讼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就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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