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公证如何办理?
离婚公证是指公证机关对当事人之间签订的离婚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办理离婚公证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办理流程是怎样的?下面就为大家介绍一下离婚公证的办理流程。
办理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
3、离婚协议书;
4、公证员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
1、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
2、公证处受理申请后,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
3、审查通过后,公证处会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
4、申请人按照公证处的要求缴纳公证费用;
5、公证处会对离婚协议书进行公证,并出具公证书。
相关法条
《公证法》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小编总结
办理离婚公证需要提供身份证明、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并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公证处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会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按照公证处的要求缴纳公证费用后,公证处会对离婚协议书进行公证,并出具公证书。
离婚公证是对离婚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具有较高的法律效力,在办理离婚公证时,建议大家提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办理流程,并准备好所需的材料,以确保办理顺利,大家也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或公证员,获取更详细的信息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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