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咋认定?
我有个朋友闹离婚,为了夫妻共同财产的事儿,两人争得不可开交,那夫妻共同财产到底咋认定啊?这可真是个让人头疼的问题!
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主要看这些财产是不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比如说,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还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这些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不过,这里面也有一些特殊情况,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还有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这些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那要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财产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怎么办呢?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在处理共同财产时,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小编总结: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主要看财产是不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如一方的婚前财产、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财产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大家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时,一定要注意相关法律规定,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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