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怎么认定
一、责任怎么认定
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之后,应按照如下方式来确定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首先,如果是由于一方当事人的过失或不当行为而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则应对此事故负有全责。
如果是因为两位或以上当事人的过失或不当行为共同导致了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此时应该根据他们各自行为对于事故所造成的影响及其过错的严重程度,来分别判定他们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或是次要责任。
最后,若各方当事人都没有明显的过错,且该事故被认定为纯粹的交通意外事件,那么各方当事人都无需对此事故负责。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二、交通事故怎么分配责任
只要出了车祸,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就会看你当时干了啥,以及你是不是有过失,来决定谁应该负责。
如果只有单方面的过失,那就是他全责;要是两方或以上都有错,就看看他们各自的行为对事故的影响和过失的大小,然后分主次责任;如果大家都没犯错,那就是意外,大家都不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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