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根据什么来的
一、责任划分是根据什么来的
关于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规则,具体可以划分为以下几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由于某一方当事人的过失直接引发了道路交通事故,那么该方当事人将承担起全部的责任;第二种情况则是,如果道路交通事故是由双方或多方当事人的过失共同造成的,那么根据他们各自行为对于事故发生所产生的影响及其过失的严重性,将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以及次要责任;最后一种情况是,当各方当事人都没有直接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失时,若此事故被判定为交通,那么各方当事人都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二、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双方可协商吗
通常来说,都是由负责处理案件的警察经过仔细排查之后给出的结论哦。
根据咱们国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条例》的明确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进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时,需要基于事故当事人们的行为对于引发此次交通事故所起到的实际作用以及他们的错误是否非常严重来衡量,然后才能确切地判断出谁应该承担更大的责任”。
在进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时候,我们国家是要求我们必须首先明确事故过程中每个人都应该尽到什么法律义务的。
当然啦,从下达的主体来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由警察叔叔们亲自下的,而不是由事故双方私底下商量出来的结果。
不过呢,如果事故双方能够自行达成关于赔偿和责任方面的共识的话,那就没必要让警察叔叔们再下一份事故责任认定书了,大家直接协商好赔偿事宜就行了;但是这种情况只适用于那些小规模的交通事故,如果涉及到重大人员伤亡的大型事故,那么还是得由警察叔叔们亲自下一份事故责任认定书才行。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