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车出去出了事故车主有责任吗
一、借车出去出了事故车主有责任吗
在涉及到车辆租赁和交通事故责任问题上,车主是否需负法律责任,需视其自身在事故发生过程中的行为是否构成过失而定,具体分析如下:首先,若车主在事件中并无明显过失,则无需担负任何赔偿责任。
一旦车辆出租后发生交通事故,且被判定为机动车一方应承担责任时,赔偿责任将由实际使用该车辆的驾驶员负责。
此时,如果车主能够证明自己在事故发生前已尽责调查和审核,发现机动车确实存在缺陷,且汽车使用人无驾驶资格或未获取相应驾驶资格,或者车主已知晓或应当知晓驾驶者由于饮酒、服用国家管制药物、患上影响驾驶安全的疾病等原因无法正常驾驶机动车,那么即使发生交通事故,车主也可以免除部分甚至全部的赔偿责任。
若车主在事故发生过程中有明显过失,则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当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他人人身财产受损时,车主如有以下情况之一,人民有权认定其对事故的发生具有过失,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二百零九条的相关规定,确定其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1)明知或应当知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
(2)明知或应当知晓驾驶员无驾驶资格或未获得相应驾驶资格;
(3)明知或应当知晓驾驶员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药物、患有影响驾驶安全的疾病等原因无法正常驾驶机动车;
(4)其他应当认定车主有过失的情况。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并适用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的规定确定其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
(四)其它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
二、三轮车发生事故需要负全部责任吗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所述,交通管理部门应以事故事件中当事人的行为对于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究竟起到何种作用以及个人过失的严重程度,据此来判别当事人是否应当为事故负有责任。
具体而言,可以将这些责任划分为“全责、无责”,“主责、次责”,以及“同等责任”等不同层次。
以下几点需特别强调:首先,若各方当事人在事故中均未存在任何导致事故发生的过失,那么这便属于交通,各方当事人都无需为此负责;其次,若其中一方当事人故意制造了道路交通事故,那么另一方则无需对此负责;再次,若有一方当事人选择逃逸,那么他将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最后,若有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或毁灭证据,那么他也将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具体来说,
(1)若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而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那么该方当事人将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2)若因双方或多方当事人的过错而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则应根据他们各自的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分别判定他们应承担的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若各方当事人在事故中均未存在任何导致事故发生的过失,那么这便属于交通意外事故,各方当事人都无需为此负责;若其中一方当事人故意制造了道路交通事故,那么另一方则无需对此负责;若有一方当事人选择逃逸,那么他将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若有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或毁灭证据,那么他也将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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