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财产协议公证了,离婚后还有效吗?
许多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签订婚内财产协议并做了公证,但离婚时却担心这份协议是否还能作数。公证后的婚内财产协议在离婚时依然具有法律效力,但前提是协议内容合法且不损害第三人权益。
为什么公证后的协议离婚仍有效?
婚内财产协议经过公证,意味着公证机构已对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了审查。《民法典》明确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签订的财产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即使离婚,只要协议不存在欺诈、胁迫或显失公平的情况,法院通常认可其效力,若协议明确约定房产归女方所有,即使男方反悔,女方仍可凭公证协议主张权利。
特殊情况可能影响效力
公证并非“免死金牌”,若协议内容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如逃避债务、剥夺一方基本生活保障),或存在恶意转移财产行为,法院有权判定部分或全部条款无效,男方为躲避债务将全部财产转移给女方,债权人可主张撤销协议。
解决方案:如何确保协议长期有效?
1、内容合法且具体:协议需明确财产范围、归属及分割方式,避免模糊表述。
2、双方自愿签署:确保无胁迫或欺诈,必要时可全程录音录像。
3、公证流程合规:选择正规公证处,提交完整材料(如身份证、财产凭证)。
4、保留履行证据:若涉及财产过户,及时办理手续并保存凭证。
相关法条依据
《民法典》第1065条:夫妻可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约定应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公证法》第36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婚内财产协议公证是保障权益的“双保险”,但前提是协议内容合法、自愿且不损害他人利益,离婚时,公证协议可直接作为分割财产的依据,但若存在“漏洞”(如显失公平或恶意行为),仍需通过诉讼解决,建议夫妻在签署协议前咨询专业律师,避免因法律盲区导致协议失效。
一句话提醒:公证是“防君子不防小人”,只有合法、公平的协议才能真正保护你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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