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的的债务平摊需要证据吗
一、协议离婚的的债务平摊需要证据吗
协议离婚时对债务平摊是否需要证据,需分情况来看。
如果夫妻双方对债务的分担能够达成一致意见,且均认可相关债务的存在及平摊方式,通常不需要额外的证据。双方可以在协议中明确约定债务的分担情况,该协议在双方自愿签订且不违反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然而,如果涉及到对外债务,或者日后一方对债务平摊约定反悔等情况,就可能需要证据。比如,对于的认定,可能需要提供相关债务形成的证据,如、、转账记录等,以证明债务的真实性及用途。若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等,一般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在与债权人的关系中,债权人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夫妻双方或任何一方主张权利,即便夫妻间有平摊约定,也不能对抗善意债权人。所以,为避免后续纠纷,保留相关债务证据是较为稳妥的做法。
二、协议离婚的程序怎么走自愿
自愿协议离婚需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是申请。夫妻双方共同到一方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并提交本人簿、、,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应载明双方的意思表示,以及对、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是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查验是否符合申请离婚登记的条件。
三是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四是审查。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婚姻登记机关对相关事项进行审查,对符合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说明理由。若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三、协议离婚的程序怎么走要多久
如下:
首先,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其次,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再者,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然后,审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协议离婚时间方面,若顺利,加上冷静期三十日以及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申请发证,最短需要三十一天,最长六十天。但实际情况中,因各种因素影响,可能会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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