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登记都要带什么?这些材料缺一不可!
离婚是人生重大决定,而办理离婚登记时材料不全,可能让本就复杂的流程雪上加霜。很多人因为漏带文件白跑一趟民政局,甚至引发矛盾升级,那么离婚登记究竟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如何避免踩坑?今天用一篇干货帮你理清思路!
一、基础身份证明不可少
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是必须的,注意:户口本上的婚姻状态需标注“已婚”,若未更新,需提前到户籍地派出所变更,如果是集体户口,需提供加盖保管单位印章的首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原件。
二、婚姻关系证明是核心
结婚证原件是证明夫妻关系的关键,若结婚证丢失或损毁,需先到原登记机关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如果因历史原因无法补办(如早年手写档案遗失),可尝试通过村委会、单位开具婚姻关系证明并公证。
三、离婚协议书要“细节拉满”
协议离婚必须提交双方签字的《离婚协议书》需涵盖:
1、财产分割方案(房产、车辆、存款需列明归属及过户时间)
2、债务承担约定(避免离婚后“被负债”)
3、子女抚养权与探视权细则(包括抚养费支付方式、探视频率)
特别提醒模糊可能被民政局退回修改,建议提前咨询律师审核条款。
四、特殊人群需额外材料
外籍人士:护照、结婚登记时使用的身份证明文件
军人:军官证、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同意离婚证明》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法院判决书、监护人身份证明
建议参考
离婚登记前,建议通过当地民政局官网或电话确认材料清单,例如北京要求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免冠照,而广州无需照片。提前预约登记时段(部分地区需网上取号),可节省大量时间。
相关法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6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登记的核心在于“材料齐全+内容合规”,尤其离婚协议书的规范性,直接影响后续财产执行与子女抚养,若双方对条款争议较大,建议先通过调解或诉讼明确权利义务,再办理登记手续。提前梳理材料清单,备齐关键文件,才能让离婚登记流程更顺畅,避免情绪消耗在反复补材料的琐碎中。
离婚登记都要带什么?这些材料缺一不可!,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