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飞逾期200多天,对方突然说只还本金可信吗?
"逾期200多天没还钱,昨天信用飞客服主动联系说只用还本金,这是天上掉馅饼还是陷阱?"最近不少网友收到类似通知后既惊喜又担忧,这类看似"减免利息"的方案背后,到底隐藏着怎样的法律真相?
核心问题在于:平台主动减免利息的行为是否合法有效?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但现实中,当借款人长期逾期导致催收成本激增时,部分平台会通过"本金优先回收"策略降低坏账率,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两种背景下:一是平台存在违规收取高额服务费、保险费等附加费用,二是借款人已明确丧失全额还款能力,不过需要注意,口头的减免承诺并不具备法律效力,必须签订书面协议并明确标注"剩余债务结清"字样。
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1、立即要求平台出具电子版协议,重点核查三点:是否加盖公司公章、是否注明利息减免条款、是否存在"结清后重新追讨"的隐藏条款;
2、全程录音保存沟通记录,特别是客服明确承诺减免的部分;
3、协商分期偿还本金时可提出:"鉴于本人已逾期200余日,现根据《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条,申请个性化分期方案";
4、通过官方渠道二次确认,拨打平台400电话核实方案真实性,防止遭遇第三方催收人员的诈骗套路。
相关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 《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
小编总结:信用飞的"只还本金"方案可能是止损策略,也可能是维权契机,借款人需把握三个原则:书面协议不可少、录音取证要全面、二次确认防诈骗,特别提醒:即使达成本金偿还协议,也要在还款后要求平台出具《债务结清证明》,避免后续因系统数据不同步引发二次催收,遇到复杂情况时,建议通过"12378金融消费者投诉热线"寻求官方调解,既保障自身权益,又避免陷入新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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