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离婚法律规定有哪些?
在我国,法律上并没有“精神离婚”这一说法,夫妻双方在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在协议离婚中,夫妻双方可以协商解决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对离婚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时,当事人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判决是否准许离婚,在诉讼离婚中,法院会根据夫妻双方的具体情况,如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有无和好可能等,来判决是否准许离婚。
建议参考:
如果夫妻双方想要解除婚姻关系,建议先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考虑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小编总结:
在我国,法律上并没有“精神离婚”这一说法,夫妻双方在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在离婚过程中,夫妻双方可以协商解决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考虑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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