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办离婚需要带哪些证件?一文说清流程和材料
“在成都离婚到底要准备什么材料?会不会很麻烦?”这是很多面临婚姻问题的夫妻最关心的话题,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材料准备直接影响办理效率。今天就用大白话帮你理清流程,避免踩坑!
一、协议离婚需要这5样材料(缺一不可)
根据《民法典》规定,协议离婚需双方亲自到民政局办理,成都各区的婚姻登记处均可受理,所需材料包括: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双方);
2、户口本原件(需包含户主页和本人页);
3、结婚证原件(若遗失需先补办);
4、离婚协议书(明确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细节,必须双方签字);
5、2张2寸单人近期免冠照(红底或蓝底)。
注意! 成都自2021年起实施“离婚冷静期”政策,提交申请后需等待30天,期满后双方再共同到场确认,才算正式离婚。
二、诉讼离婚材料清单(单方起诉必备)
如果无法协议离婚,需通过法院起诉,成都各区法院管辖规则不同,一般需准备:
1、民事起诉状(写明离婚理由、财产诉求等);
2、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复印件;
3、子女出生证明(如有抚养权争议);
4、财产证明(房产证、银行流水、债务凭证等);
5、感情破裂证据(如家暴记录、分居证明、聊天记录等)。
划重点! 诉讼离婚周期较长(通常3-6个月),建议提前咨询律师梳理证据链,避免因证据不足被驳回。
建议参考:3个常见避坑指南
1、离婚协议书别马虎:财产分割条款模糊可能导致后续纠纷,建议由律师审核协议内容;
2、冷静期别忽略时效:30天冷静期后需在60天内办理确认,超时需重新申请;
3、外地户籍也能在成都办:若一方有成都居住证,可在居住证发放区办理协议离婚。
相关法条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6条:协议离婚需提交书面离婚协议;
2、《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离婚登记需提供身份证、结婚证、协议书;
3、《民事诉讼法》第122条:诉讼离婚需明确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成都离婚手续看似简单,但细节决定成败:协议离婚重点在材料齐全和冷静期规划,诉讼离婚则依赖证据充分性。无论选哪种方式,提前咨询专业人士都能少走弯路,婚姻不易,但若已走到尽头,理性处理才是对彼此最好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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