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离婚财产分割真的会对女方更有利吗?
离婚时财产分割一直是夫妻双方最关心的问题之一,尤其是许多女性担心自己在婚姻中处于弱势地位,是否能在财产分割时得到法律的特殊保护。《民法典》的出台确实在财产分割规则上做了更人性化的调整,但“对女方有利”并非绝对,而是通过平等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实现公平分配。
核心规则:平等基础上倾斜保护弱势方
根据《民法典》第1087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法院会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里的“照顾女方”并非直接多分财产,而是基于女方在婚姻中的实际贡献、经济能力、对家庭的付出(如全职主妇)等因素综合考量。若女方因长期照顾家庭导致职业发展受阻,或男方存在过错(如出轨、家暴),法院可能适当倾斜财产分配。
女方如何争取更有利的财产分割?
1、明确财产范围:梳理婚内共同财产(如房产、存款、投资),尤其注意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增值部分,女方有权要求补偿(《民法典》第1062条)。
2、保留证据:收集男方过错行为(家暴、转移财产)的证据,或证明自身对家庭的额外付出(如育儿记录、家务承担证明),以争取更多补偿。
3、协商优先:通过协议离婚明确财产分配比例,避免诉讼中被动;若协商不成,可委托律师协助谈判或诉讼。
4、主张家务补偿:全职太太可依据《民法典》第1088条,要求男方支付家务劳动补偿,金额根据婚姻存续时长、当地经济水平等确定。
**相关法条参考
《民法典》第1087条:离婚时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法院根据财产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民法典》第1088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请求补偿。
《民法典》第1092条:若一方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可少分或不分财产。
民法典离婚财产分割的核心是“公平”,而非单纯偏向女方。但法律通过“照顾女方权益”“家务补偿”等条款,为经济弱势的女性提供了更多保障空间。关键在于女方需主动举证自身贡献或对方过错,并善用协商、诉讼等途径维护权益。对于全职太太、经济收入较低的女性,建议提前咨询律师,制定财产分割策略,避免因法律知识不足而错失应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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