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达成协议就能拖延履行安置补偿义务吗
一、未达成协议就能拖延履行安置补偿义务吗
你可以说没谈妥合同就是不能拖着不给应有的安置和补偿的借口哦!根据咱们国家制定的各类法律规定,通常在方案里就会明确这个时间限制。
如果签协议的日期过了还没有搞定,那再看看你家房子的所有权到底是谁,如果也搞不清的话呢,房屋征收部门就要上报给做出决策的市政府或者县级政府来按着他们自家的那个征收补偿方案做个最终的补偿决定。
这样的处理结果公布出去后,咱们被征收人如果觉得哪里不对劲儿,还能依法请求行政复议或是提起行政诉讼。
不过啊,即便如此,政府部门也得把该给咱们的安置补偿一件不少地给到我们的手里。
《国有土地上》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二、安置补偿费怎么算
安置补偿费的计算可是个复杂活儿!它要考虑到被征收房子的价值、搬家费和临时住宿费用,还有因为拆迁引起的不能正常经营带来的损失的赔偿等等。具体算起来的话,你得看房子的构造和年限,算出每平米房子值多少钱;然后根据你临时住的条件,按照被拆迁房子里住的人家属的人数来算每个月给你多少补贴作为过渡期的生活费;最后,奖励性的补偿费就得看地方政府怎么定了,他们会根据实际情况和国家政策来决定给多少。当然,市、县两级政府也会出台一些补助和奖励措施,给被拆迁的人们多一点帮助和奖励。所以说嘛,安置补偿费到底能拿到多少,这可不是简单地算出来的,得把房子的价值、搬家和临时住宿的需求、不能正常经营的损失,再加上政府的补助和奖励政策都考虑进去才行。
三、安置补偿费不分配怎么办
当你遇到安置补偿款分不清楚的问题时,首先你得知道,这个安置补偿款其实就是给那些房子被征用了的人一些补偿。它到底归谁,怎么花这笔钱,都是有严格的法律规定的!如果真的遇到了这种情况,你可以试着跟征收部门沟通商量一下,或者去申请行政复议,甚至还能提起行政诉讼。这样就能保护你自己的合法权益。作为被征收人,我们一定要确保我们获得的补偿权益是不可剥夺的。如果发现补偿款没有分配给你,那你可不能坐视不管,要赶快行动起来,依照法律规定找寻解决办法。你也可以求助于或者咨询专业律师,这样才能保证咱们自己的权益能够得到妥善的保障。记住,在整个过程中,一定要留住那些关键的证据,例如征地方案、补偿协议之类的。这些东西都对你保护自己的权益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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