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险一金还是六险二金?入职前必看!
近年来,关于事业单位福利待遇的讨论越来越热,尤其是“五险一金”和“六险二金”的差异,让不少求职者感到困惑,究竟事业单位提供的是哪一种?背后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今天我们就从专业角度,带大家一探究竟。
事业单位的“五险一金”是基础保障
根据《社会保险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必须为职工缴纳“五险一金”,这是法定义务,具体包括:
养老保险:保障退休后的基本生活。
医疗保险:覆盖门诊、住院等医疗费用。
失业保险:失业期间可领取补助。
生育保险:报销生育相关费用。
住房公积金:用于购房、租房等住房需求。
这六项是事业单位福利的“标配”,覆盖全国所有地区,具有强制性和统一性。
“六险二金”是什么?哪些单位能享受?
“六险二金”中的“第六险”通常指补充医疗保险或长期护理保险,而“第二金”多为职业年金(类似企业年金)。
补充医疗保险:报销社保目录外的自费部分,减轻医疗负担。
职业年金:由单位和职工共同缴费,退休后额外领取养老金。
但需注意:“六险二金”并非全国统一标准,而是部分经济发达地区或效益较好的事业单位提供的补充福利,北京、上海等地的事业单位可能将职业年金纳入福利体系,而中西部地区的单位可能仅提供五险一金。
法律依据:职业年金依据《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2015年)设立,属于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但并非强制缴纳。
**给求职者的3点建议
1、入职前明确福利细节:直接向单位人事部门确认是否包含“补充医疗保险”或“职业年金”。
2、查看劳动合同:社保和公积金的缴费基数、比例需在合同中明确,避免口头承诺。
3、关注地方政策:经济发达地区更可能提供“六险二金”,可优先考虑这类岗位。
**相关法条参考
1、《社会保险法》第十条:用人单位必须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五险。
2、《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单位应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第三条:职业年金由单位和职工协商建立,非强制性。
事业单位的“五险一金”是法定基础福利,而“六险二金”属于补充性待遇,取决于单位的经济实力和地方政策,求职时,既要关注“标配”是否足额缴纳,也要争取更高层次的保障。福利待遇的差异,本质反映的是单位对职工权益的重视程度,建议大家在选择岗位时,结合自身需求,优先选择保障全面的事业单位,为自己的未来多添一份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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