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险一金中的医保和生育险真的合并了吗?
“听说医保和生育险合并了,到底是真的吗?”这个问题确实关系到每个人的社保权益,今天咱们就掰开揉碎,彻底讲清楚!
一、医保和生育险合并的“真相”
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明确提出将生育保险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但请注意,这里说的是“合并实施”,而非“取消生育险”!
合并后,生育险的缴费并未消失,而是与医保统一参保登记、基金征缴和管理。企业不用再单独缴纳生育险费用,而是按“医保+生育险”合并后的总费率缴纳,对职工而言,个人依然只需缴纳医保费用,生育险部分仍由单位承担。
**二、合并后,你的权益变了吗?
很多人担心合并后生育津贴、产检报销等待遇会不会缩水。答案是否定的!
根据政策规定,合并后生育险的待遇项目、支付标准均保持不变。
产前检查费用仍可按比例报销;
生育津贴依旧按单位平均工资或社平工资发放;
生育医疗费用直接刷卡结算,无需垫付。
唯一的变化是管理效率提升:企业少了一道缴费流程,社保局统一管理基金,减少了资源浪费。
**三、这些细节要注意!
1、灵活就业人员是否享受生育险?
合并后,以灵活就业身份参保的职工医保人员,仍无法直接享受生育津贴(个别地区试点除外),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已纳入医保范围。
2、男性职工的生育险还有用吗?
当然有用!男性缴纳生育险后,可享受陪产假津贴,部分地区还支持配偶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建议参考
如果你对合并后的社保缴纳或报销有疑问:
1、登录当地人社局官网,查询单位缴费明细;
2、直接向公司HR核实生育险参保状态;
3、生育就医时,务必使用医保卡挂号结算,并保留所有票据。
**相关法条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国办发〔2019〕10号):明确两险合并的框架和实施细则。
2、《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按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
3、《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生育津贴和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医保和生育险的合并,本质是“简化流程、保障不变”,对普通职工来说,既不用多交钱,也不影响原有权益,反而让社保管理更高效,但要注意,合并后生育险仍是独立险种,只是与医保“共用通道”,千万别误以为“五险变四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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