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期间对方偷偷转移财产,法律真的管不了吗?
"发现配偶在打离婚官司时,把存款转给亲戚、把车子过户给朋友,这种情况法律真的没办法吗?"其实我国法律对离婚诉讼期间的财产转移行为早有明确规定,这类"小动作"不仅可能被法院直接判无效,转移方还会面临少分甚至不分财产的惩罚。
离婚诉讼期间恶意转移财产的核心认定标准在于"主观恶意"和"侵害配偶权益",常见手段包括:突然大额取现却不说明用途、将共有房产低价"卖给"亲属、虚构债务转移资产等,根据《民法典》第1092条,只要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包括离婚冷静期、诉讼期间)发生的转移行为,且无正当理由,都可能被认定为恶意转移。
遇到这种情况,建议立即采取"三步应对法":
1、第一时间收集转账记录、账户流水、产权变更文件等证据,必要时申请律师调查令调取银行流水;
2、向法院提交财产保全申请,冻结对方名下账户(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04条);
3、在分割财产时主张多分,司法实践中恶意转移方通常会被削减20%-50%的财产份额。
【相关法条】
- 《民法典》第1092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少分或不分
- 《民事诉讼法》第111条:对伪造、毁灭重要证据的,法院可根据情节予以罚款、拘留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84条:离婚后发现转移行为的,可再次起诉分割
专业提醒:很多当事人误以为"转移发生在诉讼阶段就不算数",其实从起诉离婚之日起,任何异常财产变动都会被重点审查,去年北京某案例中,丈夫在庭审期间将180万存款转至母亲账户,最终被法院判决向妻子补偿126万元,相当于被多扣除40%的财产份额。
小编总结:离婚诉讼中的财产转移不是"法律盲区",而是"高风险雷区",建议正在经历离婚纠纷的朋友:①提前做好财产证据固定;②发现异常及时申请保全;③不要自行采取"以牙还牙"的转移行为,法律保护的是诚信诉讼的一方,任何破坏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终将在法庭上付出代价。
离婚诉讼期间对方偷偷转移财产,法律真的管不了吗?,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