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做伤残鉴定会掰手吗?专业解答来了!
很多人在遭遇骨折后,担心伤残鉴定过程会“掰动受伤部位”导致二次伤害,这种担忧究竟有没有必要?今天我们就从医学、法律和实际操作三个角度,揭开伤残鉴定的真相。
**伤残鉴定到底会不会“掰手”?
伤残鉴定的核心目的是评估伤者肢体功能受限程度,而非刻意“折腾”患者,在鉴定过程中,医生通常会根据以下步骤操作:
1、病史审查:调取病历、影像资料(如X光片、CT)确认骨折类型及愈合情况;
2、体表检查:观察伤口愈合状态、关节活动范围;
3、功能测试:通过被动活动(如医生轻缓移动患者关节)判断是否存在活动障碍。
重点来了! 医生进行功能测试时,动作必须符合《法医学人体检验规范》,严禁暴力操作,如果伤处未完全愈合或存在内固定装置(如钢板),医生会优先参考影像报告,避免直接触碰高风险部位。
**什么情况下可能“被掰手”?
实际操作中,仅当伤者恢复较好且无疼痛反应时,医生才会通过轻微活动关节评估功能。
- 手腕骨折后出现腕关节僵硬;
- 膝关节骨折导致屈伸受限。
此时医生可能轻缓引导患者自主活动,或协助测量活动角度,但绝不会强行掰动。若鉴定过程中出现剧烈疼痛或不适,你有权立即叫停并要求更换评估方式。
**给伤者的3条实用建议
1、提前沟通伤情:鉴定前主动告知医生骨折位置、愈合阶段及疼痛敏感度;
2、要求影像辅助:若担心手法检查风险,可申请结合X光片、肌电图等客观报告;
3、保留证据维权:如因鉴定操作不当导致二次损伤,立即拍照录像并起诉索赔。
**相关法律依据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第4.3条:鉴定应以客观检查为主,避免加重被鉴定人原有损伤;
《民事诉讼法》第79条: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可申请重新鉴定;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23条:鉴定机构违规操作造成损害的,需承担赔偿责任。
骨折后的伤残鉴定本质是科学、规范的医学评估,而非“暴力检查”。鉴定过程中医生不会故意加重伤情,但伤者也要学会保护自身权益:选择有资质的鉴定机构、明确表达身体状况、留存沟通记录。—你的知情权和健康权,永远排在鉴定流程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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