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下,夫妻共同房产如何认定?离婚时怎么分?
在婚姻家庭中,房产往往是最重要的财产之一,随着《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规则更加明确,但许多人对“房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如何分割”仍存在困惑。尤其是婚前个人购房、婚后共同还贷,或父母出资购房等情况,极易引发争议。
一、民法典如何界定夫妻共同房产?
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原则上属于共同所有,但以下情况需特别注意:
1、婚前个人全款购房: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且无婚后共同还贷,原则上属于个人财产;
2、婚前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房产归属可协商,协商不成则判归登记方,但需补偿另一方婚后还贷及增值部分;
3、父母出资购房:若明确赠与一方且登记在其名下,属于个人财产;未明确约定的,可能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核心矛盾点在于:如何平衡个人财产权益与婚姻贡献的关系?
二、离婚时房产分割的3大解决方案
1、签订书面协议:婚前或婚内可通过财产协议明确房产归属,避免争议;
2、保留资金凭证:婚后共同还贷需保留银行流水、转账记录等证据;
3、协商优先:离婚时优先协商分割方案,若无法达成一致,可依据《民法典》第1087条请求法院判决,法院会综合考虑房产来源、双方贡献、子女抚养等因素。
**三、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062条:明确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包括工资、生产经营收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未明确归一方的情形);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78条:规定婚前购房、婚后还贷的补偿计算方式;
《民法典》第1087条:离婚财产分割以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为原则。
房产作为家庭核心资产,其归属问题直接影响离婚后的生活质量,无论是婚前购房还是婚后共同还贷,务必注重证据留存和法律风险防范,对于父母出资、产权登记等复杂情形,建议提前咨询专业律师,通过协议或公证明确权属。法律保护的是“有准备的人”,而非“事后补救的侥幸”。
通过以上分析可见,《民法典》对夫妻共同房产的认定既尊重财产来源,也兼顾婚姻中的共同付出,只有提前规划、依法行事,才能最大限度保障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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