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伤残鉴定结果不服怎么办?15天内不行动可能错过关键机会!
在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或人身损害纠纷中,伤残鉴定结果直接影响赔偿金额与责任划分,但若您对鉴定结论存疑,是否知道法律规定了明确的重新鉴定申请期限?一旦错过,可能丧失翻盘机会!
一、对伤残鉴定结果有异议,究竟几日内能申请重新鉴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相关规定,当事人对初次鉴定结果不服的,需在收到鉴定意见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鉴定机构或上一级鉴定机构提出书面重新鉴定申请。
关键点:
1、15天是法定时限,超期未申请视为认可原结果;
2、申请需附异议理由及证据(如病历矛盾、鉴定程序违规等);
3、可要求更换鉴定机构,避免“二次偏见”。
二、重新鉴定成功的三大核心要素
1、证据充分性
质疑原鉴定结果需提供医学影像、诊断记录等客观材料,证明原结论与伤情不符,原鉴定忽略陈旧伤与新伤的区别,或误判功能障碍程度。
2、程序合法性审查
若原鉴定机构无资质、鉴定人未签字或未告知回避权利,可直接推翻结果。
3、专业律师介入
律师可协助梳理争议焦点,起草《重新鉴定申请书》,并参与鉴定听证会,提高成功率。
三、实务建议:避免踩坑的3个细节
1、收到鉴定书后立即行动
15天包含节假日,建议第1周内联系律师,预留材料准备时间。
2、选择更高资质机构
初次为市级鉴定所,重新鉴定可申请省级司法鉴定中心。
3、同步启动法律程序
若涉及诉讼,可在举证期内向法院申请重新鉴定,避免超期失效。
**相关法条参考
1、《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可在收到意见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申请重新鉴定。”
2、《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二条
“重新鉴定应当委托原司法鉴定机构以外的其他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经当事人同意的,也可委托原机构。”
伤残鉴定争议的解决,本质是“证据+时效+专业”的综合博弈。15天重新鉴定期限是法律红线,超期将直接丧失救济权利,建议当事人第一时间咨询律师,针对性收集证据,并在法定期限内启动程序。权利过期不候,主动维权才能争取公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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