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侵权行为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
一、环境侵权行为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
环境侵权行为,是指因污染环境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其概念包含以下要点:一是行为主体多为企业、工厂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或个人,这些主体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因排放污染物等行为导致环境受到损害。二是侵害对象广泛,包括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财产权益,也包括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如影响周边居民的居住环境、导致农作物减产等。
环境侵权行为具有以下特征:其一,因果关系的认定较为困难。由于环境污染的复杂性和长期性,要确定环境污染与损害结果之间的直接因果关系往往需要专业的科学检测和分析,这增加了受害者证明因果关系的难度。其二,具有间接性。通常是通过对环境的污染这一中间环节,进而对他人的权益造成侵害,并非直接作用于受害人。其三,加害行为具有持续性。污染行为一旦发生,往往会在较长时间内持续对环境产生影响,从而对受害人的权益造成持续的损害。
二、立案追诉标准是什么
污染环境罪的立案追诉标准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不论其排放、倾倒、处置的数量及后果,均应予以立案追诉。其次,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属于立案追诉的情形之一。再者,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也满足立案追诉的条件。此外,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十亩以上,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同样要被立案追诉。同时,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二千五百株以上的,也属于该罪的立案追诉范围。这些标准旨在严厉打击污染环境的行为,以保护我们的生态环境和公众健康。
三、环境侵权诉讼时效是多久
环境侵权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丧失了请求人民保护其民事权益的权利的法律制度。
在环境侵权领域,三年的诉讼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如果环境侵权行为持续不断,那么诉讼时效期间从侵权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需要注意的是,诉讼时效期间可能会因不可抗力、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等事由而中断、中止。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总之,了解环境侵权诉讼时效的规定对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非常重要。如果您认为自己的环境权益受到了侵害,应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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