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领结婚证以及离婚证的流程是什么
补领结婚证以及证的流程是什么
婚姻登记机关为当事人补发证、离婚证,应当按照初审—受理—审查—发证程序进行:
(一)、当事人亲自到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二)、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进行审查,符合补发条件的,填写《补发婚姻登记证审查处理表》和婚姻登记证。
(三)、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婚姻登记机关对不具备补发结婚证、离婚证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但应当为当事人提供有关服务。当事人办理过结婚或者离婚登记,申请补领时的婚姻状况因离婚、丧偶或者发生改变的,不予补发婚姻登记证,可由婚姻登记机关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结婚证如何补办
结婚证丢失的补办流程:
一、当事人《结婚证》丢失或损坏的,可以持以下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
补办须持证件:
1、本人身份证、本。
2、结婚证丢失证明。(样式:我单位XXX与XX单位的XXX于XXXX年XX月XX日在X处,至今仍是夫妻关系。因保管不善,将结婚证丢失,特此证明。)
3、查档证明。(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出具) 离婚证丢失怎么办
离婚证,是男女双方合法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律文书,领取离婚证之时,就是夫妻关系终止之日。婚姻登记机关向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颁发离婚证要经下列法定程序:
一、受理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提出的申请并核查其应当提交的法律文件;
二、婚姻登记机关明确告知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关于《》规定的登记离婚的条件;
三、询问关于的内容及意愿是否一致,有异议的应当重新协商达成一致;
四、询问关于及财产、债务的处理是否有异议,如有,应当重新协商一致;
五、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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