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不堪忍受凶媳妇诉讼离婚,诉讼离婚后还要办离婚证吗
[案情简介]
恋爱中,女朋友小刘温婉可人;后,妻子小刘凶恶之极。婚礼后的第三天,导火线被点燃,俩人再次发生肢体冲突,忍无可忍的小张在向省人民法院法庭起诉请求离婚。近日,法庭审理后判决原被告离婚,被告应当返还原告彩礼钱3万元。
审理中,小张陈述道,俩人经人介绍相识半年后,于20天前办理了,自此,妻子小刘“变了个人”。经常对他实施家暴,将其咬伤,对家务更是不闻不问,甚至在他外出打工期间,小刘跑回娘家,经多次规劝仍不回家。小张认为自己与妻子感情已经破裂,遂请求法庭判决其与妻子小刘离婚,同时请求判令被告小刘归还婚前所付7.5万元。
[法律依据]
我国离婚法律制度的设计上对于离婚的法律形式上只有两种,即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这两种方式都是有效的解除婚姻关系的手段,协议离婚的有效凭证就是民政局颁发的离婚证,诉讼离婚的有效凭证就是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当然有很多当事人会考虑到离婚之后的问题,毕竟再次结婚还是要去民政局登记的,其实这种担心是完全?有必要的,因为法院出具的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同样具有法律效力,而且比离婚证很有肯能具有更丰富的法律意义,比如的分割、及离婚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等。由此可见,当您从法院拿到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后,没有必要也不可能再从民政局领到一份离婚证。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