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证丢了后应该要怎么补办
离婚证丢了后应该要怎么补办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簿、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证、离婚证。”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补办了结婚证后提交给机关。
补办离婚证所需材料:
1、男女双方的身份证原件(或)、户口本原件(或户藉证明和页)、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2、如果户口本上没有注明离婚的,还要持本人证明和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补办离婚证的程序:
1、申请:双方当事人持上述材料,一起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2、受理审查:民政部门接到材料后,当场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照片和其他证明材料,并核对无误;
3、登记:双方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签名、按指印。工作人员填写《补领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后,登记编号、打印离婚证;
4、发证:办理以上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补发给双方离婚证书。
相关知识:需要离婚证吗?
如果是离婚后的双方想要就需要离婚证,如果不是离婚后的双方复婚,而是离婚的一方和其他人结婚,也需要带离婚证证明你是单身。离婚后的有以下两种情况:
1、通常,如果男女双方原系夫妻关系,通过民政局离婚登记后现想复婚(再婚)的,则到婚姻登记机关履行结婚(复婚)登记时,婚姻登记机关会收回双方的离婚证再发给结婚证。
2、通过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解除婚姻关系的,民政局会发给双方《离婚证》;如果是通过()的,则双方是没有《离婚证》的,只有法院的相关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作为离婚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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