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手续的材料及相关事项有哪些
男女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手续,需要带以下几样材料:
①本、。
②。
③双方签署的。
在书里面,必须明确说明双方是,并且声明双方已经就、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否则该离婚协议书是无效的。
婚姻登记机关经查证情况属实的,当场进行离婚登记,收回证,发给。
手续相关事项(二)
一、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二、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
3、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4、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
6、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等作出妥善安排的,协议内容应有利于保护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三、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的在一个月内发给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当事人取得离婚证,即解除夫妻关系。
手续
向时,应提交。起诉状应包含原告、被告的身份基本情况、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提供的证据包括身份证、结婚证、子女、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对方有过错行为的证据、财产的证据等。起诉状的格式为:
民事起诉状
原告:(基本情况)
被告:(基本情况)
诉讼请求
事实和理由
此致
XXX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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