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那些事儿,男女离婚有哪些法律规定?
在我国,男女离婚主要涉及以下法律规定:
1、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3、财产分割: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子女抚养: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5、债务分担: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建议参考:
1、提前咨询律师:在离婚过程中,涉及到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时,建议提前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
2、保留相关证据:在离婚过程中,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财产证明、债务证明、子女抚养证明等,以便在诉讼中维护自己的权益。
3、协商解决:在离婚过程中,尽量通过协商解决问题,避免通过诉讼解决,以免增加不必要的时间和经济成本。
4、关注子女利益:在离婚过程中,要关注子女的利益,尽量减少对子女的伤害,为子女创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
2、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5、有其他重大过错。
小编总结:
男女离婚的法律规定主要包括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在离婚过程中,夫妻双方需要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解决,在离婚过程中,夫妻双方需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了减少对子女的伤害,夫妻双方应该关注子女的利益,为子女创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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