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妻子判刑丈夫如何离婚
一、民法典中妻子判刑丈夫如何离婚
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服刑的,另一方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当事人可以在自己所在地的提起离婚诉讼。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或者与他人;
(二)实施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十二条 特别规定
下列,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依据《民法典》和《民事诉讼法》规定,夫妻一方服刑的,无法协议离婚,所以当事人可以。对服刑人员提起诉讼的,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合飞律师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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