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登记需要什么证件
离婚登记需要什么证件
内地居民:
1、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2、本人有效的;
3、本人有效的居民簿;
注:因故不能提交的可以出具有效的。
现役军人:
1、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2、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3、军人证件;
4、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居民:
1、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2、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
3、香港居民身份证;
4、经香港委托人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居民:
1、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
2、澳门居民身份证;
3、经澳门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居民:
1、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2、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3、本人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
4、经台湾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华侨:
1、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2、本人的有效;
3、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外国人:
1、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2、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3、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
注:与中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有关证明,应当经与该国及中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和中国驻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或者经第三国驻华使(领)馆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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