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内财产约定协议书公证费到底值不值?看完这篇就懂了!
在现代婚姻中,越来越多的夫妻选择通过婚内财产约定协议书明确双方财产归属,避免未来可能出现的纠纷,但很多人在办理公证时,面对“公证费”这一项支出,难免犹豫:“这笔钱到底该不该花?收费标准合理吗?”
为什么需要公证?公证费的意义是什么?
夫妻婚内财产约定协议书的本质是双方对财产分配的自主约定,但未经公证的协议可能存在法律风险,若一方反悔或协议内容存在漏洞,法院可能因证据不足或条款不合法而判定协议无效。公证的核心作用在于赋予协议法律强制力,公证处会审核协议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确保其符合《民法典》规定,避免后续争议。
而公证费的本质是为这一专业服务支付的合理成本,根据《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公证机构按财产标的额比例或固定金额收费,以一线城市为例,涉及房产、股权等高价值财产的协议,公证费通常为财产价值的0.1%-0.3%;若仅涉及存款、车辆等小额财产,则可能按件收费,约200-800元。
如何合理规划公证费?试试这3个方法!
1、明确协议范围,避免“超额公证”:
公证费与财产标的额直接挂钩,夫妻可优先对易产生争议的财产(如房产、投资)进行约定,对无争议部分(如日常生活用品)可暂不纳入,从而降低费用。
2、提前咨询公证处,对比收费标准:
不同地区的公证处收费存在差异,某些城市对家庭首套住房的协议公证提供优惠费率,建议提前致电当地公证处或登录官网查询,选择性价比更高的机构。
3、材料准备齐全,避免重复缴费:
若因材料缺失(如产权证、银行流水)导致多次补交,可能产生额外费用,建议提前列明清单,确保携带身份证、结婚证、财产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并确认协议条款表述清晰。
**相关法条依据
《民法典》第1065条:
夫妻可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且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公证法》第36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夫妻婚内财产约定协议书的公证费看似增加了短期成本,实则是对婚姻财产的长远保护,通过公证,不仅能确保协议合法有效,还能在发生纠纷时快速举证,降低诉讼时间与经济成本,与其纠结“值不值”,不如将其视为一种风险投资——用可控的费用,换取未来几十年的财产安全感。
婚姻需要感情,财产需要理性,一份经过公证的协议,既是对彼此的尊重,也是对家庭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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